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工作通知
一、申请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财务账号,能开具符合规定的材料票据;
2.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与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含视频监控设备)、工作人员队伍,且能按要求获得所在区人社部门审核及推荐;
4.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及保障措施,按要求落实评价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5.遵守国家及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评价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清单:申请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按基本条件撰写机构情况,800字以内)、《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申请表》、既往承担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证明材料(非必需)。
2.纸质材料: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点遴选申请表》,并将所有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材料受理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
2.电子材料:请点击进入网址https://www.micecube.com/sign/X3ZPPp填写信息进行提交。
3.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均在受理时间内递交完成方为有效。
三、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时间:2026年5月8日一5月14日 9:00-16:3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358弄1号楼6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71677
附件

①现场负责人为开展认定工作的责任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②联系人为业务对接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考核点管理;
③考务人员为开展认定工作的考务辅助人员、考生引导、物品存放整理等;
④设备维护人员为设施设备做好检查、维护、信息平台操作、监控检查、考生身份核验系统使用及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