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上海市健康科普专项计划的通知

5/1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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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智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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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026 7:30:00 AM

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学会、协会:

为贯彻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上海行动,加强本市健康科普能力建设,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扩大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提升健康科普影响力,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关于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关于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扩大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试行)的通知》等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健康科普专项计划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2026 年度上海市健康科普专项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一、项目类别

(一)健康科普专项

1.项目选题

(1)全民健康重点项目

聚焦全民健康促进,包括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重大重点疾病防控、妇幼及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职业人群健康以及其他有关主题等六类主题,涵盖心理健康、健康睡眠、儿科、体重管理、重点传染病等重点专题,探索面向特定人群、特定场景的精准科普。

(2)生育友好科普专项

限定以下内容:倡导积极婚育观,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健康的孕育理念,生殖健康影响因素和健康促进,生育力的影响因素和保护,生殖系统疾病防治,辅助生殖技术,人口早期发展及科学育儿,青少年生殖健康,传统医学中的生殖健康和生育力保护等。

2.申报主题

每个项目限选一类主题进行申报。围绕选定主题,构建科普语料库,开发一套科学、系统、实用的健康科普资源包,并积极推广应用。

3.经费资助

由财政定额资助 38 项,其中全民健康重点项目 30 项,每项资助 10 万元;生育友好科普专项 8 项,每项资助 5 万元;以上所在单位均需 1:1 匹配资助。另设若干“立项无资助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内部统筹解决。

(二)社区健康科普专项

1.策划并实施覆盖预防、诊疗、康复与疾病自我管理全过程的社区健康科普活动。

2.开展以线下途径为主、社交媒介传播为辅的社区健康科普推广,创新线下科普的应用场景、展现形式和传播方式。

3.经费资助:设立 40 个立项项目,依照“市、区财权事权分开”原则,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内部统筹解决,每项资助不少于 3 万元,鼓励各区对辖区内入选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

1.引领提升

(1)项目负责人领衔,充分发挥其在健康科普中的引领提升与带动作用,牵头相关专业领域科普能力建设,培育本单位、本专业、本地区具备科普专长与创新活力的健康科普专业团队。

(2)深化科普方法与技术路线的研发,力求在形式、渠道及内容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专业领域健康科普整体发展。

(3)经费资助:由财政定额资助 10 项,每项资助 15 万元(所在单位需 1:1 匹配资助);另设若干“立项无资助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内部统筹解决。

2.青年创新

(1)依托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实践技能,结合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和新技术成果,激发科普创新思维和能力。

(2)策划开展具有创新价值的健康科普活动,开展高质量的科普选题设计、规划及内容开发,鼓励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专业领域持续输出创新科普内容。

(3)经费资助:由财政定额资助 20 项,每项资助 8 万元(所在单位需 1:1 匹配资助);另设若干“立项无资助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内部统筹解决。

二、项目要求

(一)通用要求

1.项目应构建结构化的科普知识体系和专题科普语料库;项目负责人应参与市级健康科普主平台建设,承担科普语料库建设中的语料生产、审核、评价等职责,并受邀参与主平台科普作品的策划、创作与传播等工作(社区健康科普专项要求下文另行规定)。项目产出成果应服务于上海市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相关科普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应开展深入基层的线下授课,相关服务须通过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健康公益活动发布管理平台提前发布,便于基层单位按需选课。

(二)具体要求

1.健康科普专项

围绕选定主题,通过前期调研、工作经验或文献分析,梳理大众最关心的健康问题,形成系统化、结构化的科普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发一套完整的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并进行推广应用。

具体要求如下:

(1)专题科普语料库构建

①知识体系构建围绕项目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众普遍关注的健康问题及核心知识点不少于 50 个,内容可涵盖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常见误区和辟谣等维度,形成结构化科普知识体系,作为后续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开发的依据。

②科普语料开发

基于上述知识体系,开发专题科普语料库。针对单个知识点或关联知识点进行整合,撰写科普语料,语料总量不少于 50 条,单条字数 500 字左右。

(2)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开发

基于上述科普语料,开发一套形式多元的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

具体包括:

①科普作品:科普图文不少于 30 篇,音视频不少于 5 个。

②一套主题课程:课程包含标准化主题课件、配套讲义和慕课式课程实录。课程不少于 5 个课时,每课时的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3)推广应用

①项目周期内,开展线上推广,资源包阅读量、点击量总数不低于 25 万人次。

②围绕主题课程,深入基层社区(居住社区和功能社区)开展线下授课不少于 10 次,每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线下听众数量合计不低于 500 人。

③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围绕相关主题,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健康促进与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报道的媒体数量不少于 5 家。

2.社区健康科普专项

围绕一种常见病、多发病或重大公共健康问题,覆盖预防、诊疗、康复与健康自我管理全过程。

(1)建立可持续的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模式。与街镇政府建立合作机制,依托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与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社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居委卫生干部专项培训;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和新媒体渠道开展个性化健康行为干预。

(2)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依据《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利用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屏和新媒体平台,传播专项主题的健康教育资料。提供常态化的线下公众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等服务,每个村居委于项目周期内开展不少于 4次健康讲座和咨询。

(3)指导建设专病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每个村居委至少有 1 个活跃的健康自管小组,每个街镇至少有 2 个活跃的市级示范小组,每组 15—20 人,围绕专病主题开展活动(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与管理),每年不少于 12 次。鼓励结合本项目开展市民健康自我管理 A 级小组建设与申报。

(4)参与主平台建设与推广:项目负责人须参与上海市健康科普主平台及专题科普语料库的推广和应用,推动社区优质科普资源向市级平台汇聚与共享。

3.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

(1)引领提升
①主持牵头高质量科普选题设计、规划与内容开发,以公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健康意识与素养为目标,增加优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项目成果须围绕专科、专病或热点健康问题,对专业领域建设和健康科普事业发展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②组建一支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多学科科普团队参与科普语料库建设。
③开展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加强健康科普人才梯队建设,带动更多医务人员投身市民健康促进活动。
④制定相关领域健康科普指南、标准和规范至少 1 项。
⑤完成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开发相关任务,参照“健康科普专项”具体要求,须完成该专项规定的全部产出指标。

⑥强化优质科普成果向基层推广应用。项目周期内,组织科普团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线下健康公益讲座与咨询,每区不少于 1 次,每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

(2)青年创新

①依托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实践技能,结合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和新技术成果,激发科普创新思维和能力。

②策划开展具有创新价值的健康科普活动,开展高质量的科普选题设计、规划及内容开发。鼓励使用大语言模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专业领域持续输出创新科普内容。

③参与科普语料库构建,完成健康科普主题资源包开发、推广应用相关任务,参照“健康科普专项”具体要求,须完成该专项规定的产出指标数量的 80%。

三、项目周期

1.健康科普专项、社区健康科普专项:项目周期 1 年,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2.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项目周期为 2 年,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四、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选拔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市级学会、协会,各新闻媒体等。区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所在区卫健委推荐,民营医疗机构可通过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

(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1.健康科普专项: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限推荐 3 项(全民健康重点项目限 2 项,生育友好科普专项限 1 项),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可推荐 6 项(全民健康重点项目限 4 项,生育友好科普专项限 2 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参与健康科普专项(含生育友好科普专项)推荐。

2.社区健康科普专项:项目负责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限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限各区卫健委推荐,各区卫生健康委限推荐 4项,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可推荐 8 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区级医院申报。

3.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限推荐引领提升和青年创新各 1 人,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可各推荐 2人。项目负责人须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引领提升:项目负责人须为 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特殊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青年创新:项目负责人须为 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过去 5 年内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健康科普类项目 2 项及以上或尚未结项者,或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一类别的科普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财政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五、申报流程

项目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统一通过“上海市健康科普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项目推荐给市卫生健康委。如在项目管理平台中已有账号,无需重复申请。如无账号,推荐单位在 5 月 13 日(星期三)前填报推荐单位账号需求情况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主办方将在 2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请落实专人专管。
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人账号及密码由所属推荐单位管理员创建,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负责。申报人登录平台后,规范填写申报书内容,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线提交。如需 Word版申报书模板,可登录平台“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推荐单位应确保系统申报书与盖章版申报书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截止时间(含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16:00。

六、立项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清单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附件 项目成果产出及科普材料制作要求

一、通用要求

1.须围绕主题构建结构化科普知识体系,产出均须与申报专项的主题相关。

2.保证原创,原创内容占比不低于 60%。

3.坚持科学、客观、实用、通俗、结构化、规避风险原则。

4.科普材料中的医学观点及数据等注明参考文献,并按引用顺序列于作品结尾,应尽量引用政府、权威卫生机构或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报告,有确切研究方法且有证据支持的文献等。

5.须标明项目管理方指定 logo、项目名称和编号等信息。

6.须标注作者和审核者姓名、单位、职称等信息,审核者具备相应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内容,如公司 LOGO、网站链接、二维码等。

二、科普材料制作要求

1.科普知识体系范例可通过网址下载:https://pan.baidu.com/s/10eV6Ti9oHRWvNzNoVK0Wvw?pwd=aauh  提取码:aauh。

2.科普图文每篇字数在 1000 字左右,鼓励使用图片(信息图、漫画、一图读懂等)等演示说明,内容兼顾知识和实操技能普及。

3.图片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格式为 JPG/PNG,需标注授权使用的图片来源或声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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