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AB83110002013007
发布时间 2013-5-9
发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 沪卫计委基层〔2013〕003号
备注 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项目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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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
为配合家庭医生制度推进,本市自2012年起启动了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首批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建立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培训长效系统机制,继续在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家庭医生骨干,开展初级、中级、远程等分层次的培训工作,逐步带动家庭医生队伍整体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为家庭医生制度构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二、培训对象
2013年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培训项目将分为初级与中级两个子项目,培训对象分别如下:
1.初级技能培训项目
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骨干1人,本市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担任师资人员(不超过5人),未参加过2012年首批初级技能培训。
2.中级技能培训项目
参加过2012年首批初级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初级培训证书,具体人选将在报名的基础上,根据首批初级技能培训考核分数等因素确定。
三、培训时间
初级技能培训计划于2013年5月-7月开展,每周一次集中授课,8月进行考核;中级技能培训计划于9月-11月开展,12月进行考核。具体开班与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四、培训内容
初级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与社区卫生诊断、健康风险评估、营养健康、心理健康、运动管理、中医养生、慢病自我管理、血脂管理、健康教育与传播、健康管理法律、医疗保健与守门人制度等11个专题,共计36学时(8天)。
中级技能培训内容将另行组织专家确定。
五、培训方式
(一)初级技能培训
1.培训分为三个平行班,每班90人左右。
2.根据不同专题,邀请本市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授课组,编写培训教材,并对授课内容与课件在培训前进行集中演练与完善。
3.培训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强化重点掌握的内容。
4.在掌握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建立持久的学-教互动通道。
(二)中级技能培训
1.采用小班教学,40-50人一个班,分设小组讨论开展教学互动。
2.培训对象必须通过家庭医生初级培训并通过考核拿到合格证的家庭医生。
3.根据不同专题,邀请本市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授课组,编写培训教材,并对授课内容与课件在培训前进行集中演练与完善。
4.培训以集中面授为主,以PBL的开放式教学模式,帮助学员主动参与教学,共同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强化重点掌握的内容。
六、培训考核
在培训授课结束后,培训对象集中参加全市统一考核,考试合格者将取得上海市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或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七、组织管理
1.本次培训由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上海泰福健康管理专修学院负责实施,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师资队伍、编写教材、组织教学管理和考核总结等。
2.各区县卫生局要将此项培训作为推进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重要配套措施,予以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联系负责,积极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骨干参与培训,并配合做好相关的教学组织工作,确保参与培训人员按时参加每次授课与培训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3.本次培训将采取分片集中授课的方式,在长宁区、闵行区和浦东新区设立本市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基地,在长宁区设立本市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考核基地。请上述三个区卫生局协助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备。
八、其他
1.各区县卫生局联络员与初级技能培训报名名单已于前期汇总,具体开课安排与中级培训班事宜将另行通知。
2.年内,作为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技能培训的形式之一,将委托上海泰福健康管理专修学院承担开发覆盖各社区的健康管理远程技能培训项目(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在总结现有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远程培训与考核(具体培训方案及实施形式届时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联系人:顾冬梅 张天晔 电话:22121659 22121654
附件:AB83130002014003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