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市民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1/7/2021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1031

1/7/2021 12:00:00 AM

2006年起,本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先后推行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政策,有效推动市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下沉社区。为进一步推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我们制定了《本市市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办法》,对诊查费减免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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