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的通知

6/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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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智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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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026 7:30:00 AM

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医保局、疾控局: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8号)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控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5月28日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

为深入贯彻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有关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8号)要求,强化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功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2026年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工作。到2030年,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个西医特色科室和1个中医特色专病(专科)。通过建设,打造一批社区特色科室品牌,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与服务能力,吸引居民就医下沉,促进分级诊疗。
一、建设任务
(一)明确建设方向
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居民需求和区域卫生资源布局,确定“十五五”期间特色科室建设方向与目标,并将特色科室建设与其他工作充分融合。聚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功能,围绕重点人群需求,发展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外科、精神(心理)科、五官科、口腔科等科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管理、安宁疗护、体重管理等专病防治专科。鼓励探索妇儿、康复等中西医协同诊疗模式和慢性传染病医防融合门诊建设。
(二)规范运行与服务
特色科室应配备结构合理的医护技团队,原则上至少配备2名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一定数量能胜任相应专业的护士及其他必要的人员。鼓励二、三级医院退休中、高级职称医师到社区执业。根据诊疗服务需求,合理布局诊区,配备必要、适宜的设施设备。特色科室应聚焦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开展服务,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应用。按照国家总体要求,不断提升特色科室服务量,吸引居民就医下沉。同时,依托特色科室建设,将服务延伸至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工作中,推动服务模式从疾病治疗向预防、诊疗、康复、健康管理全周期连续性服务转变。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参照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相应科室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特色科室规章制度、诊疗规范与服务流程,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合理用药、院感防控、不良事件上报、并发症发生情况等监测,各社区特色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应纳入各区区域医疗质控网络体系。
(四)深化上下联动协作机制
各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区内医疗资源,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医联体上级医院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等,通过设置社区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形式,定期下派专家团队至社区开展门诊、查房、带教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特色科室的技术指导,推广适宜技术、优化诊疗方案,帮助社区培养学科带头人。同时,持续推进社区医生至上级医院进修轮训,落实“上修下沉”工作机制。
(五)推动数智赋能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依托现有区域内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诊疗服务。在社区特色科室优先推广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工具,提高服务效率。到203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均能够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包括在线复诊、线上咨询、处方流转等。
(六)做好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宣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经验,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各区融媒体平台作用,打造面向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品牌,提升居民对社区特色科室的知晓度和利用度,满足居民便利就医需求。
二、建设管理与要求
(一)制定建设规划
各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建设规划,并每年确定年度重点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组织开展建设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见附件),开展软硬件建设,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同时,鼓励各社区按照《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标准(试行)》,提升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服务能力。
(三)评价验收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评价指标》要求,开展特色科室建设,完成建设后,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区级验收计划,组织专家开展区级验收。市卫生健康委组建专家指导组,参与区级验收,并以“现场验收+书面审核”的方式对特色科室开展评价。已通过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的,不再重复组织验收。
三、保障措施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医保等部门要加强政策与工作协同。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区建设规划,组织专家对建设方向、计划安排、项目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市医保局对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病种实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纳入本区域“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在财政投入、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培训、专家帮扶等方面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加强科室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附件: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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