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医学教育改革, 谋大局、 开新局、 应变局, 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
展,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
“2020 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 立项工作, 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会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 1) 中各类课题规定了申报范围、 方向和重
点研究领域, 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适宜题目。
二、 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 申请人每次限报一项课题且只能担当一个课题主
持人; 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 2 项以上(不含 2 项) 的课题的研究。
三、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须有 2 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 本次学会课题研究由申请者自筹经费, 并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
的经费预算, 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配套资金等相关方面的支持。
五、 课题完成时间为 2 年, 从 2020年12月20日起, 至 2022年12月20日止。 届时学
会组织结题验收。 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 将按照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 2) 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 课题申报以学校(附属医院、 教学医院) 为单位进行。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
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 特别是前期
研究成果的真实性、 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
等, 并签署明确意见, 提供经费支持, 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每个单位限报25项。
七、 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经查实
后, 将取消申报资格。 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采用 A4 纸双面印制、 左
侧装订。
八、 申报课题由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 力求公平、 公正。 评
审结果经学会批准后公示、 公布。
九、 课题申报时间从 2020年10月20日起至 2020年11月20日止。
十、 申报单位需在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 提交如下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逾期, 将
取消评审资格) :
1. 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 2 份)
2. 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一式 1 份)
3. 申报课题汇总表(1 份) (附件 5) 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邮箱(公用) 。
4.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评审费发票信息汇总表(附件 6)
上述纸制版材料寄至锦州医科大学医学教育研究所学术部。
5. 申报单位将本单位全部课题(立项申请书、 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 课题申
报 汇 总 表 ) 电 子 版 ,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学 会 学 术 部 邮 箱
( Email:jmu_xueshubu@163.com)。 邮件主题应标明“某某单位医学教育研究课题
2020 年项目申报材料” 字样。
6. 需开具课题评审费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一份。 (附件 6)
7. 汇款凭证(截图) , 电子版一份。 (汇款备注“单位名称” 及“2020 年医
教所学术部课题评审费” 字样)
十一、 课题申报收费标准: 每项课题申报费 200 元。 请在寄送申报材料的同时
将申报费汇至学会学术部, 课题申报费全部用于申报和评审等相关工作。
户名: 锦州医科大学;
开户行: 锦州银行凌云支行(行号: 313227000029) ;
账号: 400000305409016。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 及“2020 年医教所学术部课题评审费” 字样。
请参评单位统一汇款, 恕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到评审费后学会将按需求及时寄 回由
锦州医科大学财务部门出具的发票。 开具发票时需要缴费单位提供如下信息:
(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开户行及账号;
(4) 发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箱、 电话。
十二、 附件: 1、 学会课题指南(附件 1)
2、 课题管理办法(附件 2)
3、 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 3)
4、 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附件 4)
5、 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 5)
6、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评审费发票信息汇总表(附件 6)
均请自行下载
十三、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学术部设在锦州医科大学医学教育研究所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 40 号 邮编: 121000
邮 箱 : jmu_xueshubu@163.com
联系人: 呼延思函、 李红玉
联系电话: 13804279413, 0416—467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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