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本市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立足岗位、钻研业务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经研究,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医务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务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护理学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参赛人员条件
参赛人员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的注册护士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护理事业,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理念,踏实工作、无私奉献,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年限满5年,职称护师以上(含护师)。
(三)个人能力素质较高、专业技术精湛,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锐意推进护理工作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得到同行及患者的赞扬。
(四)在护理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推进临床护理专业发展。
(五)在全国及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立足岗位,争当优秀,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
(六)所在医院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在保证护士配置、提高一线护士待遇、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工作力度较大,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全院病房总数的60%以上。
(七)未参加过2012年和2013年竞赛,否则将取消竞赛成绩。
三、竞赛形式和内容
竞赛分理论竞赛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个人理论考 核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比赛分团体赛和个人赛。以区县卫生计生委和市级医疗机构为单位组队,每个参赛队由3名成员组成。3人均参加理论竞 赛,总成绩为团体赛成绩;每个参赛队另选派1名选手参加技能竞赛,该选手在团体赛中的个人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即为该选手的个人赛总成绩。
(一)理论竞赛内容。试题形式包括不定向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等。试题范围参照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命题,涉及基础知识、临床知识、相关知识、实践技能操作。参考书目:《2014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二)技能操作内容。技能操作项目包含两项:徒手心肺复苏术、静脉留置针输液法。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9月20日-30日):下发竞赛通知,对竞赛活动进行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二)初赛阶段(9月30日-10月20日):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和各市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初赛,选拔决赛选手。
(三)决赛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由市护理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组织决赛活动,决出个人前6名和团体前6名。
五、奖项设置
团体前六名授予“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优秀团队奖”。
个人前六名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医务工会和市护理学会联合授予“上海市护理技能标兵”称号。另视比赛情况,授予若干名选手“上海市护理技术能手”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医务工会和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竞赛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原则,规范运作。选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选拔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裁判职业道德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真正把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的选手选拔出来。
(三)加强培训,广泛发动。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护理技能培训,在全体护理人员中开展护理技能大练兵,提高护理人员护理技能水平。参与率力争达到护理人员总数的80%。
七、其他事项
(一)理论竞赛和操作竞赛具体时间等未尽事宜由市护理学会另发通知。
(二)报名方式: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医疗机构登录www.31huiyi.com/event/404862/填报参赛选手信息,同时填写纸质版《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并在单位名称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护理学会(传真:62186401),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三)联系方式: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管理处,钱文卉,23117846;
市医务工会,赵静,54033513;
市护理学会,庹焱,62580348。
附件:2014年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报名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