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及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由中华医学会设立的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会从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为做好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根据《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附件1)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附件2)有关规定,中华医学科技奖接受以下两种渠道推荐:
(一)单位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有关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在京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候选组织。
(二)科学家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候选组织。
二、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中华医学会分配的推荐数额,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推荐项目的科学家还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两年以上,即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
三、推荐方式
中华医学科技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推荐单位须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的推荐系统,查看指标数额,指导项目完成单位进行推荐书填写和提交工作。科学家推荐请直接与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网络推荐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3月1日8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8时。推荐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需要在网络推荐系统中填写。
四、推荐材料要求
1.请各项目完成单位仔细阅读《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严格按照要求在网络推荐系统中填写推荐书及上传附件材料。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书有关内容认真严格审查,于2017年4月20日18时前在网络推荐系统中提交项目推荐书。
2.中华医学会对网络版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各完成单位届时密切关注网络推荐系统中的项目状态,待系统中项目状态显示为“网络版形式审查合格”后,导出推荐书主件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不需要再从推荐系统下载,直接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推荐书主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不用夹子等。要求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纸质版推荐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3.《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科学家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由推荐单位/推荐科学家在系统中导出后打印一式2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科学家签名。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推荐单位/科学家、候选人直接下载《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6)和《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汇总表》(附件7),填写打印装订。请将电子版推荐书及汇总表发送至学会邮箱。
5.推荐医学科普项目,须同时提交4套医学科普作品。
6.项目完成单位对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1份纸质版《2017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
五、纸质版推荐书及项目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
请各推荐单位在2017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书及项目汇总表(医学科普作品、回避专家申请表)快递至中华医学会(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215室、216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100710)
联 系 人:徐曼、张利平、宋盟、吕亚雯
联系电话:010-85158556、85158573、85158436
附件:
注:以上附件请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自行下载。
中华医学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