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力提升项目主要资助在培专培医师(含委托培养人员)。
师资带教类主要资助参与住(专)培临床带教的医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且须自2022年起有3年及以上毕业后医学教育带教工作经历。申报项目主要研究人员须包含1-2名在培住培医师,且项目结题时主要研究人员中的住培医师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研究成果产出。
以上在培医师指住培或专培在培第一年或第二年。
(二)项目申请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且在研者不得申报;历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且在处理期内者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费。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研究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
(五)申请人通过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申报。
(六)强化科研伦理审批要求,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提供相应的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批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七)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须遵守《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管理规范;严把科研诚信关,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开展工作。
(八)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鼓励各单位对项目予以配套支持。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
(九)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如下:
1.能力提升类:专培基地所在医疗机构,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
2.师资带教类:住培基地所在医疗机构,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
3.2024、2025年“卓育杯”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师资临床带教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单独申报(每单位限报1项),不占用本单位名额;
4.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