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4/29/2026

中华护理学会

中华护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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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2026 12:00:00 AM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护理学会:

为做好2026年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下设:护理学科学技术奖、护理学科技成就奖和护理学青年科学奖三个奖项。

2026年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受理奖项:护理学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第十一届科技奖)。

二、推荐要求

第十一届科技奖的奖励范围与对象、推荐和受理程序、评审程序及标准等参照《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管理办法》(附件1)中“护理学科学技术奖”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届科技奖推荐书含科学技术类(附件3)和科学技术普及类(附件4)两个类别。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成果的完成人申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作为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科技奖项目。

(一)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要求

1. 推荐报送的基础研究方向、应用技术方向等创新性科技成果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原则上推荐近5年的成果)。

2. 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应为项目负责人。

3. 推荐成果时需附具备国家科技查新资质(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查新报告和引用证明。从报告完成日期起计算,半年内视为有效。

4. 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科学技术奖和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5. 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代表性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6. 依托专利、论文等文件申报,需提交有关单位(人)的盖章(签名)版知情同意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及评审系统提示)。

(二)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申报要求

1. 科学技术普及类成果需围绕国家健康战略,符合科技伦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供科学权威的护理学知识助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推动护理学科学普及事业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2. 申报成果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成果的原创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播性、成果转化与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评定。

3. 成果以科普作品形式展现,限科普图书、科普短视频两类。作品主创人员应为护理科技工作者。项目主申报人应为作品的第一完成人。

科普图书应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类图书,需提供出版日期、出版单位名称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不含译著(原则上推荐近5年的成果)。

科普短视频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发布完成(原则上推荐近3年的成果)。作品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多于10分钟,成系列的短视频优先。视频发布后被官方媒体转载,或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具有广泛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每个作品累计浏览量不低于100万人次。

4. 推荐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代表性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5. 依托专利、论文等文件申报,需提交有关单位(人)的盖章(签名)版知情同意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及评审系统提示)。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护理学会,军队护理系统为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军队护理系统单独分配推荐名额,不包含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护理学会名额范围内。

1. 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量不超过8项(其中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不超过2项)。

2. 同等条件下,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优先推荐中华护理学会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的作品。

(二)推荐流程和要求

1. 由项目申报人按照推荐要求上传材料至评审系统。申报人须确保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和评审系统填写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2. 申报人应严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要求。确认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不包含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保密内容,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或违纪行为,查实后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按照《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管理办法》第八章撤销机制和罚则的规定给予处理。

3.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违反国家法规、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保密要求、违反伦理道德、有科研不端行为等其中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

4. 连续两次被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或申报人,须在此后的研究工作中又获得新的突破性、实质性进展,且至少间隔一年以上方可重新被推荐。

5.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同级别学会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

6.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原则。应对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集中评审,经过不少于5个自然日的公示期,确认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中华护理学会。

7. 严肃推荐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对未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项目,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或省市推荐资质。

8. 未经推荐单位审查和推荐,直接报送到中华护理学会的材料,不予受理。

9. 未经中华护理学会评审系统下载,没有平台水印标识的材料不得受理,否则视为无效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和要求

1.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申报材料由推荐书主体内容和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组成。由项目申报人按照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报送。

2. 报送材料方式分为电子版、纸质版和视频文件。须确保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申报平台填写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3. 推荐书主体内容须从评审系统生成下载打印加盖公章(无平台水印标识的文件不予受理)。附件证明材料无需水印,可直接扫描上传

4. 项目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装订纸质材料时推荐书首页即纸质版材料首页,不得另加封面。

5. 诚信承诺书内容是格式文件,不得改动。从评审系统直接导出打印,项目第一完成人本人签名确认,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6. 每位申报人需提供关于申报项目简要介绍的视频文件一份,按要求上传至评审系统。

7. 申报人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寄送至中华护理学会。纸质版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8. 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单位评审意见(附件5)、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推荐单位关于推荐项目的公示文件(公示期不少于5个自然日)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

9. 如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实物应由申报人单独另行邮寄,并在内包装醒目位置标明主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产品实物仅供评审使用,恕不退还。

(二)报送时间

1.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年6月26日16:00前上传至中华护理学会评审系统。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系统拟于5月8日开放,各推荐单位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网址:http://hlkjj.kx.org.cn

2. 申报人首次使用评审系统,请联系推荐单位获取注册链接,登录后注册申报;已有账号者可以直接登录网址申报。

3.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6:00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领伟、张霞、郑一宁

联系电话:010-53779556     010-53779547

010-52723016

平台技术支持:冯国庆 010-5272308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座28层中华护理学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

收件人:陶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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