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存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二)个人或单位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候选人或完成单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有科研不端行为,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或违反《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行为准则》行为被取消相关资格的。
(三)推荐项目或候选人应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推荐材料应严格按照《2026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各项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交。
(四)请各推荐单位或推荐科学家对所推荐的项目或候选人材料按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及、审查后统一报送。中华医学会将对收到的推荐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直接影响本年度后续评审,并将作为下一年度为各推荐单位分配推荐指标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