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来了 |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 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12/23/2025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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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25 10:18: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弘扬上海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根据中宣部办公厅关于宣传选树的复函意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将从2025年起,联合开展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8日

 

01 活动背景

根据中宣部清理优化宣传选树活动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前期对系统内宣传选树工作进行了摸底统计。经中宣部批复同意,将原“上海好医生”“上海好护士”“市民身边的好医生—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和“上海市优秀社区卫生管理者”寻找推选活动整合为“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因2025年已开展“上海好护士”“市民身边的好医生—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和“上海市优秀社区卫生管理者”寻找推选活动,2025年“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将面向本市临床一线医生(含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开展。

02 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挖掘上海优秀医务工作者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塑造医务人员群像,生动展现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心全意护佑人民健康的医者仁心。打造上海卫生健康行业风采的卫生健康文化“金名片”,为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战略不懈奋斗。

03 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临床一线医生(含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可参与推荐评选。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医德医风高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医疗纠纷、 群众和社会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爱岗敬业,救死扶伤,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特别是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一老一小”健康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安全、援疆援藏援外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医疗卫生工作者。

(三)扎根基层一线。推荐对象应当重点面向基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临床和公共卫生领域工作15年以上,日常工作应主要在临床一线的医生。厅局级干部不参加推荐,县处级干部从严推荐,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推荐。

(四)工作作风严谨。医疗卫生工作中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技术精湛,精益求精,开拓进取,创新求实,无学术不端等情况,在业务上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或突出贡献。

04 推荐方法

(一)基层推选。各医疗卫生单位可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办医主体推荐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向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各委直属单位可向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宣传处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推荐上报。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作为推荐主体,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或社会办医疗机构报送的推荐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按照2025年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12月29日前择优报送“最美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三)现场评审。活动办公室将根据报送情况遴选出入围候选人,并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通过听取候选人事迹讲述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最终推选出2025年上海市“最美医务工作者”10名。

(四)学习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推选出的2025年“最美医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宣传。

(五)积极推荐。“最美医务工作者”获得者将作为“中国好人”、“感动上海”年度人物、“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等评选活动的重点推荐人选。

05 推选要求

(一)基层推选。各医疗卫生单位可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办医主体推荐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向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

此次活动是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卫生健康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推荐。

(二)严格审核,公开公平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人员情况,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要注重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杜绝“带病推荐”,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树得牢,经得起实践检验。已获得过“中国好人”“感动上海”年度人物、“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月度人物、“上海好医生”等奖项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子屏、宣传栏、展板等对“最美医务工作者”开展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主流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报道,使先进典型能为广大群众关注、认同、赞许,在全市和卫生健康系统营造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认同卫生、支持医护的良好局面。

(四)精心组织,提交材料

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最美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推荐主体审核盖章后于12月29日前,将该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报送。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901室,电子邮箱:wsxtwmb@163.com。

联系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叶老师、殷老师,23117967、231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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