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养老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划界原则
养老服务需求得分的分界,主要基于供方的服务能级以及需方的需求得分等级来确定。分界遵循以下3个原则:一是不同等级的供方养老服务资源之间,其服务对象的纳入应无交叉;二是供方的服务能级应与需求水平(需求得分)呈正相关关系,即服务能级越高的养老服务资源,其所涵盖的养老服务内容越丰富,能解决的老年人健康问题也就越多,对服务对象的准入门槛也就越高[5],所要求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分也就越高;三是由于供方资源稀缺性的存在拍],服务能级越高的养老服务资源应基于其所能容纳量,优先确认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水平,且该需求水平所确定的服务对象总量仅能小于或等于高服务能级的养老资源的容纳量。
基于前述基本原则,针对资源供给和服务需求之间的对应办法,本研究采取将供给全部列出,并根据本研究对供给资源评定的等级,进行从高到低(从左往右)的排序,将需求全部列出,并根据本研究对需方需求测量的结果,进行从高到低(从左往右)的排序,此时供给和需求之间可呈现出一所(一个床位或一个家庭)给一位的对应关系,当一所的分界点正好有多个得分相同的需求者时,提高供方的分界点分值,使需求右移,这些得分相同的需求者将一同进入低一级的供给资源中,避免争议。本研究中,因分界点分值对应需方数量>1个而导致降级处理的(通过提高分界点分值),仅出现6例,作为需求的服务供给方,本研究组认为是可以消化和应对的。
此外,本研究中对供给总量的统计采取的是全口径统计,而对需求总量统计,采取的是抽样统计,本研究采取将供给全口径测量结果按照需求总量抽样20%进行缩小,以实现一一匹配,并有效控制误差。
二、划界结果提示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与“9073”的差距
划界结果显示,养老服务需求评分>144.5分的老年人,此次调查中有8人(0.2%)满足,应匹配护理院养老;养老服务需求评分在24.1~44.4分的老年人,有218人(5.1%)满足,应匹配福利院养老;养老服务需求评分在23.2~24.0分的老年人,有60人(1.4%)满足,应匹配养老院养老;养老服务需求评分在22.1—23.1分的老年人,有72人(1.7%)满足,应匹配社区养老;养老服务需求评分≤22.0分的老年人,有3 954人(91.6%)满足,应匹配居家养老。这为马陆镇各级养老服务资源服务对象的纳人提供了统一标准,即形成了马陆镇养老服务资源的分级标准。
与“9073”的养老服务格局相比∽3,马陆镇的机构养老资源相对丰富,社区养老资源相对较少。而由于社区养老部分,目前也仅是统计了需要在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占用床位时,可容纳的老年人数量,而对提供上门照料、助餐服务的服务量难以估计,因此,尚不能由此断定马陆镇社区养老资源相对于规划数量存在不足。
三、划界结果与老年人当前养老场所的一致性差提示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分配的精准性不足
研究结果显示,马陆镇辖区老年人当前养老场所与分级结果的一致性检验Kappa值<0.4(P<0.01),表明老年人的养老现状与分级结果的一致性较差。比如,应该在护理院养老的8人中,2人目前住在养老院,6人目前居家;而现实中在护理院/护理病房养老的2人中,1人应该被分配在福利院,1人应该被分配居家养老。由此可见,马陆镇养老服务资源,目前并未基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精准地匹配。分析原因,这一方面受当前各级养老服务资源之问存在功能重叠的影响,另一方面,与目前各级养老服务资源在纳入服务对象时未形成统一的需求评估办法,以及层级分明的不同服务能级的养老服务资源划界标准怛1,有密切关系。而本项目组所研制的养老服务需求测量工具,以及各级养老服务资源的分级标准,则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参考。
综上,本研究为马陆镇各级养老服务资源的服务对象设置了划界标准,为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的有序、合理、公平分配提供了依据,并结合该划界标准对当前现状进行评价,证实了区域内养老服务资源分配的精准性不足问题,提示引入统一的需求测量工具和分级标准的必要性。